为规范学校2026年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录取规则:
一、适用范围
1.本录取规则适用市内第一次、第二次及第三次自主招生预录取
2.省内外市及省外预录取。
二、预录取对象
1.赣州市2026年中考考生,已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2.省内外市及省外2026年中考考生,已在我校公众号填写“赣州市外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系统”登记的考生。
三、预录取规则
(一)市内招生
1.录取原则:按照中职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原则上遵循“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
2.录取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时,总分相同的学生分专业类别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若还相同则物理+历史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
3.特殊考生录取
中考成绩为零分学生,或未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只能参加有招生计划余额学校的征集志愿或自主招生。
(二)省内外市及省外
(1)市外考生的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中考总分56%后方可参与录取,成绩达标者中考成绩按当地中考总分与赣州市中考总分(845分)的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再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折算办法:原始得分÷当地中考总分×845。
(2)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时,总分相同的学生分专业类别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若还相同则物理+历史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
(3)报读专业录满时,勾选“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调配至有空额专业。
四、预录取流程
(一)第一次预录取
1.志愿填报结束后,省平台将数据固化。
2.市教育局将我校志愿填报数据分发至县教体局。
3.县教体局将数据分发至学校。
4.学校在县教体局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
5.预录取结果经县教体局审核后通过学校公众号对外公布。
6.学校在公布预录取结果后,向已确认预录取的学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7.专业确认:预录取考生在学校公众号上完成专业填报确认,对志愿录取的专业大类中专业进行排序。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排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配;若填报排序第一的专业录满计划,自动调剂至考生填报的排序第二专业,以此类推,直到确定专业,如不服从调剂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8.现场报到确认:
时间:7月20日—7月25日
要求:考生需在家长陪同下,携带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生准考证、中考成绩等相关证明到校,现场确认录取专业及录取资格。
说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报到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预录取资格,报到确认后,考生不得调换专业。
(二)第二次预录取
1.预录取对象:未被市内任何一所高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以及已经解除预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
2.征集志愿时间:8月15日9:00至8月16日17:00
3.预录取规则:在查询、确认考生为合格征集对象的前提下,录取规则及流程、报到程序等与第一次相同。
4.报到注册:8月18日—8月19日,逾期未确认报到,自动解除预录取,计划回收用于第三轮自主招生。
(三)第三次预录取(8月20日起)
1.预录取对象:赣州市前两轮预录取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
2.预录取流程:
(1)学校在8月20日前在公众号发布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
(2)考生按照公众号发布的报名流程进行自主报名;
(3)学校查询确认生源是否已被其他学校预录取并报到注册;
(4)考生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择专业,报满为止。
五、预录取解除说明
1.可申请解除预录取的三类情形:
(1)考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并确定就读普高;
(2)考生被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专业录取;
(3)考生有充分、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就读学校。
2.解除办理流程:
(1)情形1、2:考生提交录取证明,可直接申请解除预录取关系;
(2)情形3:考生填写《解除预录取关系申请表》,本人、家长共同签字,附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提交学校;
(3)学校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完成退档,原预录取资格作废,考生可参与后续征集或自主招生;
(4)退档后所有志愿、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1.省内外市及省外招生仅一次填报,不再进行征集志愿。
2.8月20日起实施自主招生,各中职学校的市内招生计划与省内外市及省外招生计划可进行互相调整。